本项目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成本+合理利润”原则,收取预算金额的1.5%作为采购代理服务费。
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进一步推广“政采贷”,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金融机构推出了“政采贷业务,政采贷业务是指银行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审查和政府采购信誉为基础,依托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企业的贷款程序和利率, 直接向申请贷款的供应商发放无财产抵押贷款的一种融资模式。银行和供应商按照自愿原则参与,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详见《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等相关文件,上述文件可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
名称:四川宗兴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兴四路203号1栋1单元507号
2、材质:钢架结构,丝架立体造型,彩色八美缎分色裱糊、表面美术处理,部分高清喷绘装饰;
4、圆球色温:6000K,直径:30cm,材质:PE,内置LED光源;15
2、材质:钢架结构,丝架立体造型,福娃彩色八美缎分色裱糊、表面美术处理,其余高清喷布和喷绘装饰;
2. 材质:钢架结构,丝架立体造型,彩色八美缎分色裱糊、表面美术处理,部分高清喷绘装饰;
高速路出口、抚琴广场(1(入城左面)、2(入城右面))、相如文化公园、相如广场、赞歌广场、五星花园、政府大院、火车站、抚琴大道1-2段、文君路、建设路、抚琴大道、相如大道、东风大道、政府街、凤凰大道交叉口1、凤凰大道交叉口2、凤凰大道交叉口3、凤凰大桥桥头、汽车站、凤栖酒店、嘉陵第一桑梓、棉凤路、棉凤路三角花园、清溪北街、笔架山中路、燕山大道交叉口1、燕山大道交叉口2。
1、供应商根据采购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安装布置方式及呈现效果完成本项目服务工作。(图纸详见“附件1:图示”)
2、完成本项目所有灯饰材料及必备材料的供货、运输、转运、安装、调试、维护;安装完
成后,保障所有灯饰能安全正常运行。根据采购人要求,对灯饰的拆除回收,拆除回收后统一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3、项目服务期内,供应商对所供材料的质量安全,安装(维护)、拆除人身安全,防盗安全负责,质保期满前发生故障、损坏、缺失等情况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增补、更换及维修,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相关费用。
1、供应商须依照国家相关规定及行业规定施工及检验收取规范和供电部门的技术规范要求及采购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做安装拆除工作;
2、供应商必须确保施工、消防安全,严格科学合理使用电源接口,不得私搭电线,不得使用不合格的电子科技类产品等,确保安全用电,严禁一切违规操作,避免火灾、漏电、高空坠物等事故发生,需最大限度地考虑悬挂物的抗风力(>5 级)等安全因素;
3、供应商安装、拆除工作应保持整体效果的连贯性和延续性,同一路段的安装拆除工作应当一起进行、同时完成,做到垃圾随产随清,堆放在现场的废弃物当天下班前必须清运干净。保证建渣、材料、工具、人员等内容的规范管理,保证符合项目所在地及相关规定的管理要求。
4、本项目安装、维护、拆除期间,供应商应充分的利用标志等安全设施管理好行人和交通并严格按照操作规则进行作业,设置警示标志以保证路人和操作人员的安全,防止事故发生,确保自身与他人的生命及财产安全。
5、售后有关要求:质保期内,供应商应每日对设施设备的运作情况开展排查,指派专职人员进行巡查、维修及故障处理。自巡查发现或接到通知之时起,涉及人身安全和较大设施设备损失的故障,应在30分钟内到现场处理。线路短路、断线、零部件损坏等普通故障在24小时内修复完毕,重大故障在48小时内修复完毕。确因其他问题导致无法在48小时内修复完毕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报告,并在规定时限内处置完毕。
6、成交供应商须及时向采购人通告本项目有关重大事项及其工作进度;成交供应商需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采购人的监督。成交供应商是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责任主体,如因成交供应商在履行服务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财产损失、意外伤亡等成交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责任。
7、民工工资保障要求:成交供应商应严格依照国家相关法律和法规规定对拟配备服务人员的民工工资进行按时发放,杜绝发生拖欠民工工资或不按时足额发放民工工资的情况,若未依照国家相关规定发放民工工资而导致的任何责任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8、本项目涉及铝芯电线工程部分:钢索架设(拉紧装置安装)、支持体(夹板、绝缘子、槽板等)安装,配电箱工程内容:①本体安装;②基础型钢制作、安装;③焊、压接线端子;④补刷(喷)油漆;⑤接地。
9、供应商承诺提供的产品中若涉及CCC强制认证或其他几个国家强制要求,应在安装前向采购人提供对应证明材料。